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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总工会开展《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05-29  作者:丁瞳  阅读次数:次  保护视力色: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引领和促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规范化,5月28日,县总工会联合司法局、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到滨河花园项目工地,开展《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陈鑫杰及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条例》是对《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规定的补充和细化,把近年来我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方面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已于2020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活动期间,县总工会通过发放《条例》宣传册、折页、悬挂横幅,对《条例》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内容进行宣传解读,同时还对《宪法》《劳动法》《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

  

  

  下一步,县总工会将充分利用网络、微信、QQ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结合“四送”活动、困难职工帮扶、劳模志愿服务、安全生产等活动,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尊法守法,引导职工合理表达诉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