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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关于选聘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1  作者:安庆市职工服务中  阅读次数:次  保护视力色:       

  因工作需要并经安庆市总工会同意,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单位,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主要任务

  (一)职工维权法律服务

  1.提供与市总工会职责、业务相关的劳动争议、工伤事故、工会事务、职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法务指导和法律援助服务;

  2.承担安庆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咨询服务热线(12351)的接听、解答服务,安排专人受理通过热线咨询职工权益保护、劳动纠纷调解、诉讼等事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做出答复,形成热线服务档案;

  3.承担“安庆职工服务网”等栏目中有关职工权益和劳动法律咨询方面问题的解答;

  4.为安庆市总工会职工维权的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及提供法律意见。

  5.每年提供职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讲座或法治宣传进企业、进园区服务不少于10场次;

  6.根据市总工会安排参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集体协商等活动。

  (二)案件代理

  服务方优先代理采购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但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按《安徽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支付办案补贴和差旅费等实际支出费用。

  三、服务期限及经费

  (一)服务时限: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服务期间可顺延1年,服务期间累计不超过2年。采购人有权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作出是否续签法律服务协议的决定。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6万元,超过6万元的报价无效。

  (三)该项目报价包含服务方为采购方开展法律服务和开展法律活动的所有办公、交通、差旅、伙食及税费等一切费用(不包括案件代理)。

  四、服务方式

  (一)采购方可随时约请服务方经办律师到采购方住所进行法律事务研究、提供法律咨询。

  (二)采购方亦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经办律师征询法律意见,或派员到服务方住所与经办律师进行法律事务研究,听取经办律师的法律意见。

  (三)服务方负责安排值班律师在上班时间值守安庆市总工会职工维权热线电话(电话号码:12351)(每周至少值守两个工作日)。对于职工通过热线电话提出的问题,服务方须耐心、细致、有效做好解答,并做好登记工作,按月度编制报表。

  (四)根据市总工会及职工服务中心委托承办讲座、送法进企业、开展法律宣传等业务。

  (五)服务方需安排专人与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联系。如出现团队律师工作繁忙时,乙方须安排其他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参与,确保各项服务不中断。

  五、机构资格条件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安庆市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人员,能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法律服务。

  (二)团队能承担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熟悉民商法和劳动法律体系。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人须具有五年(含五年)以上从业经验,团队人员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公道正派,未受过行业处分或者行政处罚,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律师管理记录中无不良记录。

  (三)服务方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服务比选注重团队为职工维权的经验,具有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经验者优先。

  (五)服务比选注重团队的社会责任感,善于做群众工作,依法、客观、中立、公正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具有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法律服务经验者优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

  (一)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安庆市有固定服务场所和人员的证明材料。

  (二)近3年内未受到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证明材料(承诺书)及承办项目律师个人未受到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及其他违法行为处分的证明材料(承诺书)。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1.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执业律师人数,执业律师获得国际法、经济法、行政法等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人数情况),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2.列出2016年以来(包括2016年)团队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省内政府部门名单以及代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参与法律公益活动等情况材料。

  (四)拟指派律师团队成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学历、政治面目、工作履历、荣誉表彰、工作经验能力等相关材料。

  (五)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六)项目报价:须列明职工维权法律服务报价。

  七、资料投递要求

  (一)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提供承诺书),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责任。

  (二)本公告第六条“报名资料”中所列资料各一式五份,用文件袋密封好,封面按“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职工维权法律服务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格式注明。必须为密封状态,开口处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逾期不再接收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安庆市双井街99号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和电话:吴孟 18005569699。

  八、评标及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一) 由市总工会办公室、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经审办、权益保障部、职工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评标小组,在市总工会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下,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打分。评审的标准为资料的完整性(10分)、服务商荣誉(10分)、服务能力(20分)、工作经验(40分)、服务方案(10分)、报价(10分),综合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有意向的服务商可联系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获取相关评分标准。

  (二)评标后公示5天,无社会异议则签订服务合同。

  (三)合同款分2期支付。分两次付清合同款,合同履行半年后,于30个工作日内拨付合同款的50%;合同履行完毕,经市职工服务中心确认正常履行法律服务义务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尾款。所有费用需服务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后办理划拨手续。

  九、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

  地 址:安庆市双井街99号

  咨询电话:5558879

  监督电话:5592797

  安庆市职工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