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扶对象如何界定?
答:指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但因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二、困难职工建档帮扶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情况、职工致困原因和困难程度,按照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类别,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实施建档帮扶。
(一)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指职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职工家庭年度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测算方法为:(职工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指职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职工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
测算方法为:(职工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三)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职工家庭。认定标准为:年度内致困费用(损失)在3万元及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困难职工救助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困难职工家庭致困原因,分类实施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和大病救助。具体帮扶金额按照皖工办〔2024〕2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执行。
四、申请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或社区(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家庭财产收入证明,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建档帮扶有哪些程序?
答:困难职工本人申请、基层工会初审、工会走访调查、县(市、区)工会审核、信息比对和公示、备案,符合条件的予以建档帮扶。
实施单位:安庆市总工会
咨询电话:0556-556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