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工会十六次代表大会获悉,过去五年来,我市各级工会组织以非公企业、农民工会员为发展重点,持续推进工会组织全覆盖,全市已建立工会组织11064个,会员数68.65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29.57万人,工会组织作为“职工之家”基本实现全覆盖,有力维护了广大职工劳动权益。
以开展“模范职工之家”“非公企业示范工会”等活动为载体,有效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12个乡镇(开发区)成立总工会,25个乡镇(街道)工会评为全省“六好”乡镇(街道)工会,69家基层工会授予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称号,68家非公企业被评为全省“非公企业示范工会”。
全市工会组织畅通职工依法维权渠道,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成立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律师团,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进园区”和“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推动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在企业的落实。全市有3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有287家企业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签订集体合同2786份,覆盖企业3265家,覆盖职工30.6万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615份,覆盖企业2869家,覆盖职工28.6万人。目前,全市有8890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有8963家企事业单位实行了厂务公开;2家企业获评全国先进单位。全市女职工特殊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创建省、市级“阳光家园”40个,极大维护了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全市工会用于送温暖、帮扶救助资金5618万余元,慰问困难职工和农民工6.7万余人(次);筹集助学资金1975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9408名;开展职工技能培训1.1万余人次,联合举办各类招聘会56场次,提供就业岗位近2.3万个。向生活困难的全国劳模、省部级和市厅级劳模发放“三金”近1910万元。2016年我市启动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行动,全市建档立卡困难职工总数已从2016年初的25070名下降为2017年底的6088名。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持续扩面,全市参保单位1753家,参保职工12.4万人(次),参保总额累计达804.2万元,赔付职工1793人,赔付总额达3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