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封闭式管理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封闭式管理。全市所有住宅小区(村庄)、单位等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保留1个进出口,人员进出一律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并出具有效证件。住宅小区(村庄)、单位由所在街道(乡镇)按照“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落实防控措施,住宅小区划分到楼栋和家庭,村庄划分到村民组和家庭,建立由基层干部、党员、医护人员、网格员、公安等组成的防控工作队伍,开展健康检测、摸排等工作,强化进出人员管理。 二、严格核查来往人员、车辆。在住宅小区(村庄)、单位进出口设置24小时检查点,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回人员逐人进行登记备案。14 天内外地返宜、来宜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民委员会)报告;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等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理服务。对住宅小区(村庄)确诊患者、 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隔离观察14天。对筛查出的14 天内外地返宜、来宜人员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严格落实“九个一”管理措施。对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由医疗机构安排专门车辆收治、定点诊疗。 四、强化生活物资保障。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一张出入通行证,每两天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或由所在社区(村民委员会)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杜绝人员聚集。关闭住宅小区(村庄)内球场、棋牌室、活动室等休闲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禁止聚集性活动“八不”规定,“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民委员会)备案。公安、城管等加强巡察,发现聚集性活动,立即制止,并鼓励群众举报。对拒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六、加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做好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杀等工作。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和报告承租人员情况。出租方疏于管理或隐瞒不报造成出租房屋发生疫情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 七、严控公共场所。关闭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街道商铺, 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实行提升一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严把入口、控制开放时间、增加消杀频率和测量体温等措施。未佩戴口罩、未测体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广播大喇叭以及建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确定专人和联系电话,及时释疑解惑。 九、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组织住宅小区内党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模范带头作用,动员各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 安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