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微博
小程序 APP
当前位置:主页 > 专题专栏 > 民生工程 >

安庆市2021年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22  作者:权益保障部  阅读次数:次  保护视力色:       

  根据市民生办工作要求,安庆市总工会委托安徽方之圆会计事务所组织实施,开展2021年安庆市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现将报告进行公开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加强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绩效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安庆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庆市2021民生工程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宜民生〔2021〕2号)以及安庆市总工会 安庆市财政局共同印发《安庆市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庆工发〔2019〕66 号)等相关要求,安庆市总工会委托我所组成评价小组,于2021年12月6日至14日对安庆市12个县(市、区)总工会2021年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实施了查阅资料、询问、调查分析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机制,把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心坎上,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12个县(市、区)总工会按照安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1年安庆市总工会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年实施方案通知》(庆工发〔2021〕17号)的要求,积极开展2021年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项目。

  (二)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截止评价日,2021年12个县(市、区)总工会和市职工服务中心共收到帮扶资金8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帮扶资金561万元,省财政帮扶资金322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评价日,12个县(市、区)总工会和市职工服务中心共使用帮扶资金602.59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81.6129万元,省财政资金320.9789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

地区

资金投入情况

合计

资金使用情况

合计

中央财政
帮扶资金

省财政
帮扶资金

中央财政
帮扶资金

省财政
帮扶资金

1

怀宁县

55.145

19.915

75.06

9.3697

19.915

29.2847

2

桐城市

42.4416

28.45

70.8916

32.1799

28.45

60.6299

3

潜山市

88.2262

34.14

122.3662

72.7192

38.3092

111.0284

4

太湖县

42.7614

22.76

65.5214

0.00

34.5999

34.5999

5

望江县

50.116

25.605

75.721

40.1894

14.8208

55.0102

6

岳西县

79.5344

45.52

125.0544

20.2008

43.02

63.2208

7

宿松县

69.00

38.00

107.00

71.50

35.589

107.089

8

大观区

15.3778

13.656

29.0338

5.0415

13.656

18.6975

9

迎江区

51.4822

28.45

79.9322

16.5397

28.45

44.9897

10

宜秀区

20.058

12.518

32.576

0.831

15.518

16.349

11

高新区

15.3778

8.604

23.9818

0.00

8.2184

8.2184

12

开发区

10.029

15.932

25.961

2.5928

15.932

18.5248

13

服务中心

21.4506

28.45

49.9006

10.4489

24.5006

34.9495

 计

561

322

883

281.6129

320.9789

602.5918

  备注:截止评价日,中央资金结余279.3871万元,计划在2022年2月底前使用完毕。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为我市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进一步拓宽帮扶范围、进一步严格帮扶程序、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不断巩固帮扶成果。通过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制度,对我市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实施生活救助、大病救助、子女助学等救助措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的心坎上。

  3.项目实施绩效

  (1)截止评价日,安庆市12个县(市、区)和市职工服务中心全面超额完成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其中:生活救助任务数:146人,实际完成174人,完成率119%;子女助学任务数:285人,实际完成352人,完成率124% ;医疗救助任务数:198人,实际完成298人,完成率151%;

地区

生活救助类

子女助学类

医疗救助类

目标任务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率

目标任务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率

目标任务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率

大观区

16

27

169%

5

14

280%

3

8

267%

宜秀区

4

18

450%

10

13

130%

8

9

113%

迎江区

10

10

100%

30

30

100%

10

22

220%

高新区

5

5

100%

10

10

100%

0

0

0%

经开区

8

18

225%

18

2

11%

2

3

150%

桐城

10

11

110%

20

21

105%

20

35

175%

怀宁

3

4

133%

22

28

127%

10

18

180%

潜山

10

15

150%

20

65

325%

30

45

150%

望江

10

20

200%

10

29

290%

25

31

124%

岳西

10

10

100%

30

51

170%

40

42

105%

太湖

10

11

110%

10

13

130%

20

24

120%

宿松

30

21

70%

80

57

71%

20

31

155%

服务中心

20

4

20%

20

19

95%

10

30

300%

合计

146

174

119%

285

352

124%

198

298

151%

  (2)通过项目的实施,各级工会建立完善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保障机制,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做到了“应建则建”;

  (3)通过项目的实施,2021年已脱困950人,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得到了保障,家庭困境得到消除或缓解,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关爱,社会效益显著;

  (4)通过电话随机问卷调查形式,各县(市、区)总工会收集到356份(198份在档人员,158份脱困人员)反馈,抽查受助困难职工对帮扶项目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二、绩效评价结论

  通过现场评价和综合考评,根据上级拨付资金金额,我们设定岳西县、桐城市、潜山市、宿松县权重各为9%,其他8个县(市、区)权重各为8%,每个评价指标得分根据已设定的权重加权得出最终评价得分,该项目最终评价得分为:96.13分,评价等级“优”。其中:投入19.31分;过程28.41分;产出24.32分;效果24.09分。评价得分分析如下表所示:

2021年安庆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得分分析

评价指标

权重

评级

分值

本项目

得分

占标准

评价分值

的比重

绩效评价

投入

20%

20

19.31

96.55%

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资金分配及时。

过程

30%

30

28.41

94.70%

申请资料基本齐全,但存在纸质材料与电子档案不一致情形。

产出

25%

25

24.32

97.28%

基本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效果

25%

25

24.09

96.36%

效果很好

综合绩效

100%

100

96.13

96.13%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满分20分,得19.31分)

  1. 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4分,得4分)

  (1)根据关于印发《2021 年安庆市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工发〔2021〕16 号),项目绩效目标:为我市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建档和帮扶全覆盖,进一步拓宽帮扶范围、进一步严格帮扶程序、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不断巩固帮扶成果。通过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制度,对我市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实施生活救助、大病救助、子女助学等救助措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的心坎上。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2)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全总、省总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绩效目标能够体现精准帮扶困难职工实现解困脱困。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6分,得6分)

  (1)安庆市总工会对各县(市、区)总工会2021年困难职工目标任务进行了量化。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2)依据《安庆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试行)》第三章帮扶的范围和标准,各县(市、区)制定了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各项目的保障标准。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3. 资金分配及时(满分6分,得5.67分)

  (1)各县(市、区)总工会帮扶救助均符合《安庆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资金拨付经工会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2)省财政帮扶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发放到位,中央财政剩余资金计划2022年2月底全部发放到位。但是有4个区(县)总工会2020年上级拨付资金当年未使用完毕,在2021年发放完毕。比如:大观区、宜秀区、太湖县、宿松县。依据评分标准,扣0.33分,得2.67分。

  4. 工会经费投入(满分4分,得3.64分)

  安庆市各县(市、区)总工会基本都安排了本级工会经费用于困难职工帮扶资金或解困脱困工作。但是截止评价日,宿松县总工会未安排。依据评分标准,扣0.36分,得3.64分。

  (二)过程(满分30分,得28.41分)

  1.项目管理(满分20分,得分18.78分)

  (1)制度贯彻(满分6分,得5.75分)

  依据安庆市总工会的目标任务,通过对基层工会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宣传,让基层工会帮扶人员调查摸底,积极引导基层工会完成目标任务;根据全总、省总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制定了《安庆市迎江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其中第十六条、十七条对困难职工档案管理进行了规定;市总工会印发《2021年安庆市总工会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年实施方案》(庆工发〔2021〕17号);印发《安庆市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庆工办发〔2020〕31 号),印发《2021年安庆市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庆工发〔2021〕16号);安庆市总工会与民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对困难职工建档全面进行了家庭信息比对。少数区(县)总工会未进行信息比对,如:宿松县、高新区。依据评分标准,扣0.25分,得1.75分。

  (2)能力建设(满分4分,得3.88分)

  ①安庆市各县(市、区)总工会均成立2021年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或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②各县(市、区)总工会均配备2 名以上帮扶工作人员,且开展帮扶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培训。③各县(市、区)总工会基本在2021年完成对所属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组织检查或抽查。只有经开区工作委员会未对所属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组织检查或抽查,扣0.08分。④各县(市、区)总工会基本上都对专项检查或审计发现的问题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依据评分标准,只有经开区工作委员会未进行培训,扣0.04分,得0.96分。

  (3)信息化建设(满分3分,得3分)

  全国和省级困难职工档案按照规定要求录入帮扶系统,区总工会审核把关;中央和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发放使用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及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4)档案动态管理(满分5分,得4.15分)

  ①按照困难职工“一户一档,先建档后依档帮扶、实名制”原则,困难职工认定标准和建档标准符合全总和省总规定。抽查各县(市、区)总工会档案,发现建档标准不符规定的有迎江区1人,高新区2人。依据评分标准,扣0.03分,得0.97分。

  ②建立帮扶职工联系人制度,联系人定期开展困难职工家庭走访,部分县(市、区)未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扣0.02,得0.98分。

  ③对困难职工建档、帮扶进行社区(村)、乡镇(街道)、区总工会进行了公示。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

  ④核查退档程序,困难职工退档由两名工作人员走访调查并填写《困难职工脱困登记表》。仅经开区、太湖县部分不符相应程序。依据评分标准,扣0.02分,得0.98分;

  ⑤通过抽查,各县(市、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存在以下问题:纸质档案未整理装订;申请资料不全;纸质材料与电子档案不一致;未签字盖章 。依据评分标准,扣0.78分,得0.22分。

  (5)资料报送情况(满分2分,得2分)

  截至绩效评价日2021年帮扶资金使用情况数据均已录入。资料按文件要求收集,保证齐全。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得分9.63分)

  (1)财务制度(满分2分,得2分)

  安庆市各县(市、区)总工会根据《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了《安庆市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了帮扶资金来源、使用和发放要求、资金管理与要求、资金监督检查等相关规定。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5分,得4.63分)

  各县(市、区)总工会均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但是存在未及时记账问题,比如桐城市;资金核算账实不符,比如迎江区;未做账,比如开发区。扣0.37分,得4.63分。

  (3)资金发放情况(满分3分,得3分)

  截至评价日,各县(市、区)总工会均收到中央帮扶资金,省帮扶资金,省总经费助学,支付每笔款项时全部实行了银行卡打卡发放,直接发放到困难职工个人银行卡中。并通过银行短信及基层帮扶工作人员通知困难职工资金发放情况。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三)产出(满分25分,得24.32分)

  1.保障情况(满分9分,得8.83分)

  2021年各县(市、区)总工会除经开区工作委员会和宿松县未完成目标任务数,基本完成或者超额完成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数。依据评分标准,扣0.17分,得8.83分。

  2.工作常态化(满分7分,得6.64分)

  (1)各县(市、区)总工会、系统工会、村(社区)、工业园区、企业等基层工会建立了分级负责的帮扶工作网络体系,基层工会联系人负责对接困难职工工作;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①依据安庆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庆工办〔2020〕30号)精神,各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会通过调查摸底,公开公示、信息比对后,对符合条件的,各县(市、区)总工会同意给予帮扶;②主动出击,与医保局、民政局沟通了解,筛选出当年在医保局报销金额较大的报销人,了解他们的经济状况,对符合帮扶政策要求的,及时通知基层工会人员帮助他们申报。通过以上方式基本能实现“一对一”精准对接和“面对面、点对点、零距离”的帮扶服务。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

  (2)核查各县(市、区)总工会档案,帮扶中心收到困难职工申请材料后,存在超过30个工作日未给予帮扶救助的情形。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给予帮扶救助的有:桐城市、怀宁县、大观区、宜秀区。其他的均存在未及时给予帮扶救助的情况。依据评分标准,扣0.35分,得1.65分。

  (3)各县(市、区)总工会均建立了帮扶联系人制度,对帮扶联系人的选定,联系人的职责要求作了规定。得2分。但宿松县没有建立帮扶联系人制度。依据评分标准,扣0.01分,得1.99分。

  (4)印发民生工程宣传册,下发乡镇、街道进行民生工程宣传;各县(市、区)总工会在工会网、QQ群、微信等媒体平台建立困难职工宣传栏。通过对各县(市、区)总工会的网络问卷反馈,对于“您是否知道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问题,回答知道的人数占比大于90%。说明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宣传发挥了作用。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

  3.帮扶标准(满分9分,得8.85)

  通过各县(市、区)总工会抽查生活救助类职工,生活救助标准均符合规定;抽查子女助学类职工,发现迎江区1人、高新区2人子女助学标准不符合规定;抽查医疗救助类职工,发现迎江区2人救助标准不符合规定。岳西县、桐城市、潜山市、怀宁县、望江县均有就业救助类培训,其他区(县)总工会没有,各区(县)总工会均未见帮扶措施为法律援助类困难职工。依据评分标准,综上扣0.15分,得8.85分。

  (四)效果(满分25分,得24.09分)

  1.帮扶效益情况(满分9分,得9分)

  (1)截止评价日,安庆市12个县(市、区)全面完成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其中:生活救助任务数:96人,实际完成149人,完成率155%;子女助学任务数:185人;实际完成:276人,完成率149% ;医疗救助任务数:168人;实际完成237人,完成率141%;

  (2)通过项目的实施,各级工会建立了完善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保障机制,对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等不同类型困难职工家庭精准施策、分类帮扶。2021年已脱困851人,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得到了保障,家庭困境得到消除或缓解,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关爱,社会效益显著。

  (3)通过电话随机问卷调查形式,各县(市、区)总工会收集到336份(183份在档人员,153份脱困人员)反馈,抽查受助困难职工对帮扶项目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依据评分标准,得9分。

  2.可持续影响情况(满分6分,得5.09分)

  (1)各县(市、区)总工会202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通过发放慰问款物,持续对解困脱困困难职工进行关系关爱,把解困脱困困难职工作为“两节”送温暖重点关注对象。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

  (2)帮扶工作实效显著,大观区总工会、桐城市总工会、潜山县总工会、宿松县总工会、宜秀区总工会、太湖县总工会、高新区总工会、迎江区总工会受到多家省级或国家级媒体报道;怀宁县总工会在2021年9月30日全省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现场交流活动一次;2021年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表扬在我省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通报,潜山县总工会、怀宁县总工会、岳西县职工服务中心荣获“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2021年大观区总工会荣获安徽省总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先进集体。2021年5月望江县总工会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表彰;2021年7月范良梅荣获安徽省“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依据评分标准,扣0.91分,得2.09分。

  3.社会满意度(满分10分,得10分)

  在各县(市、区)总工会,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产业工人、工会工作者和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对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的满意度均占比超过90%。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

  四、主要经验及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经验及工作亮点

  各县(市、区)总工会依据安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1年安庆市总工会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年实施方案通知》(庆工发〔2021〕17)的文件精神,精准施策,积极帮扶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其工作亮点的有:

  就业帮扶:如怀宁县通过实施工会网上就业创业援助月活动、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为困难职工家庭提供贴心就业服务,促进困难职工通过稳定就业实现脱困;如望江县总工会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企业招聘信息,为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切实保障困难职工就业需求。

  岳西县、桐城市、潜山市均有就业救助类培训。通过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通过稳定就业实现脱困。

  结对帮扶:怀宁县、岳西县充分发挥劳模引领带头作用,组织(医疗、教育、农林牧渔业、企业家、劳模)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积极帮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档案管理不规范

  抽查各县(市、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发现部分县(市、区)困难职工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不齐全。①档案管理部分资料填写不完整,比如:《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表》中签字栏,调查人员仅有一人签字,纸质资料审核意见栏未盖章签字;②困难职工纸质档案和系统档案部分信息不一致;③未严格依据帮扶标准进行建档和发放资金;④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未及时更新等。

  2.个别县(市、区)帮扶资金发放不及时

  部分县(市、区)总工会在收到基层工会签署意见的申请材料后,未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资金,比如岳西县抽查到6户不符规定,潜山县抽查到5户不符规定,还有宿松县、太湖县、望江县、高新区均存在此类问题。

  五、评价意见与建议

  (一)规范困难职工档案管理

  各县(市、区)总工会按照安庆市总工会《安庆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坚持“一户一档,一户一案”的原则,做好困难职工档案的归档与管理。各基层工会需精准填写《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困难职工家庭走访信息调查表》等申请资料,各县(市、区)总工会及时对困难职工家庭信息进行比对,符合建档条件的及时公示并按帮扶标准及时建档,同时要保证困难职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一致性。另外各工会需开展精准帮扶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全面走访所有建档在册困难职工,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实现困难职工档案“应退则退、应调则调、动态管理”。

  (二)及时发放帮扶资金

  各县(市、区)总工会严格按照安庆市总工会《安庆市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庆工办发〔2020〕 31号)的相关规定,对困难职工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程序进行,在帮扶资金支付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录入帮扶管理系统。

  另外各县(市、区)总工会在收到各基层签署意见的申请材料后,第一时间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在30个工作日内帮扶救助。

  (三)加强工会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工会服务(帮扶)中心纳入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网络,在人员、资金上争取当地党政支持,配齐配强帮扶工作人员,充实一线帮扶力量;同时安庆市总工会要开展定期培训、组织交流、参见考察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不断提高帮扶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四)统筹社会力量,精准落实帮扶措施。

  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加强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重点围绕就业、就医、入学、社保等问题,推动困难职工家庭纳入政府扶贫帮困政策体系,帮助困难职工应享尽享有关政策。同时要引导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公益力量积极参与困难职工帮扶,多方筹集社会资源,关心关爱困难职工。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加大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使困难职工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关心;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教育,帮助他们坚定战胜各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激发解困脱困的内生动力。

  六、评价组织

  (一)评价目的

  对全市各县(市、区)总工会2021年困难职工帮扶政策措施落实到户和成效情况,对帮扶效果、帮扶可持续性、帮扶工作满意度等进行评价,并分析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安庆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效评估与决策提供依据。聚焦绩效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检视我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存在的问题,对薄弱环节补缺补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评价组织

  评价工作在安庆市总工会党组的领导下进行,评价组负责具体实施。评价工作通过听取介绍、实地调研、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得出客观结论,做出公正评价,对全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全面检验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推动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工作做细做实。评价组由绩效评价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和若干助理人员组成。

  (三)评价范围、方法、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是12个县(市、区)总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评价方法主要采用采取询问查证、实地踏勘、问卷调查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评审工作。

  绩效评价的内容主要围绕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具体包括: (1)项目投入情况。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分配科学性、资金到位及时率、工会经费投入等指标。(2)项目过程情况。主要包括制度贯彻、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档案动态管理、资料报送情况、财务制度、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发放情况等指标。(3)项目产出情况。主要包括保障情况、工作常态化、帮扶标准等指标。(4)项目效果情况。主要包括帮扶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满意度等指标。

  (四)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85(含)-100分为优、75(含)-85分为良、60(含)-75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印发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3.安庆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安庆市总工会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年实施方案通知》(庆工发〔2021〕17号)

  4.安庆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

  5.安庆市总工会 安庆市财政局文件《安庆市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庆工发〔2019〕66号)

  6.安庆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安庆市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庆工办发〔2020〕31号)

  7.安庆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手册(试行)》的通知

  8. 其他有关资料。